本报3月8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崔勇 安丰文) 戴着价值1356元的防水表游泳,手表里面竟然会出现水雾。对于消费者反映的这一问题,商家让消费者找售后服务,而售后服务人员否认手表质量有问题,拒绝为其退货。8日,在威海路工商所的调解下,市民张先生拿回了购表款。
“销售时明明说手表绝对防水,不会有问题,现在出了问题却不认了。”市民张先生说,因为常常游泳的缘故,他去年在台东三路某手表店花了1356元买了一只防水表,但是戴着手表游了几次泳后发现,手表里面竟然出现了水雾,根本不能起到防水的作用。
春节后,张先生到手表店要求退货,被柜台人员以“质量问题找厂家售后为由”拒绝。张先生找到售后部门,工作人员说,“表的质量没有问题,回家用电吹风吹干后可以继续使用”,因为出现水雾与在高水温和有蒸汽的情况下使用有关。
“我一直在海里游泳,怎么可能和高温扯上关系?”面对张先生的质问,维修人员仍旧认定不是质量问题,让他自己找商家或者厂家处理。从2月初至今,张先生在商家和售后之间来回跑了好几趟都没有解决。无奈之下,张先生来到威海路工商所求助。
工商所受理投诉后找到该表的售后服务部门,要求工作人员提供“此表的水雾是由水温太高产生的”说法的相应参数和国家标准,工作人员在说明书中找不出相关内容,内部资料里也没有这一具体规定。随后,执法人员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将手表放入盛满水的盆里测试,三个小时后将手表取出放在室内太阳光下照射,结果不到半小时,手表内又泛出了一层淡淡的雾气。在事实面前,售后部门不得不按照国家规定全额退回了张先生的购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