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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应向社会开放
  • 2011年03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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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是“全国第二批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省份”之一,分别在淄博市和临沂市开展试点。现在试点区20所学校累计开放两万余小时,接待健身群众近3万人次。

    记者调查发现,在临沂市体育场地中,教育系统拥有半数以上的场地,但却基本上不能为普通市民享用,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各学校大门紧闭,体育健身场所闲置不用。采访中,许多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在谈到拒绝向市民开放时告诉记者,主要是考虑到校园安全问题,另外还有学校体育设施磨损的问题。

    “我们学校的体育场从去年就向社会无偿开放了,其中包括一个田径场,两个篮球场。除了寒暑假和节假日,对社会免费开放外,每天早晚还为附近居民提供早、晚锻炼的活动场所。”沂南县一中办公室的马老师说。据他介绍,节假日来沂南县一中锻炼身体的,大多是学校周边的居民。

    “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还需要各部门一起努力去解决。”临沂市体育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首次明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向社会开放。2009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全民健身行政法规《全民健身条例》明确指出“学校场地设施要在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公办学校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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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市民去哪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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