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8日讯(记者 张召旭)“房子没相中的,看房费倒花了不少。”8日,市民楚先生说。聊城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房产中介收取“看房费”没有法律依据。
市民楚先生说,妻子已经怀孕,目前住在出租房内。“租房子时房东明确说,不能在他房子里面生孩子。”楚先生无奈地说,总不能让妻子回老家坐月子,决定先买套二手房住。
3月初,楚先生通过几家房产中介看了5套房子,结果没有一套相中的,最后还交了50元看房费。“他们推荐的房子不是太旧,就是没暖气,有些房子还没有房产证,和中介公司描述的不一样。”7日,楚先生又电话联系曾去过的房产中介,对方均表示目前没有合适的房源。
8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房产中介发现,中介公司都明确表示租房、买房都要收10元看房费,相不中也不退钱,直到找到合适的为止。凤凰台一家房产中介老板说,带人看房子要花费人力和物力,收取看房费不为过,这是行内的“规矩”,如果成交,他们只收取成交价的1%作中介费。看房费,房产中介一般不给开具发票。
聊城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在租赁或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最好与房产中介签订书面协议。房产中介收取的看房费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市民遇此类情况可向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