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8日讯(见习记者 赵寰)8日,市民聂先生到刘一锅兴华路店就餐,结账后一核对,发现自己消费175元,饭店却收了330元。经过协商,饭店向聂先生赔款道歉。
8日中午,聂先生在刘一锅兴华路店请四位朋友吃饭,下午14点30分结账时,该桌服务员称菜金是330元,聂先生没多想,给了服务员330元。结帐后,服务员拿着点菜清单与330元发票送到了聂先生手中,他一看,发现点菜清单上,多处很多项。
随后,聂先生找到大堂经理,要求返还多收菜金、赔礼道歉,并解释多收一倍饭钱理由。大堂经理解释说,由于服务员是新招的,还不大会用饭店的点菜机,为聂先生结算时,将数量摁错了,才导致了多收费。
对于饭店多收费的情况,聂先生很气愤,要求给他相应赔偿,但大堂经理称自己没这权力,要饭店值班经理来了才能决定。
大约10分钟后,饭店值班经理赶到,经过半小时的协商,值班经理同意免去聂先生的菜金,并赔偿他330元钱。并称定会处罚该桌服务员。聂先生一听要处罚服务员,从赔偿的330元中抽出130元,给了饭店。聂先生说,这事属于无意,自己生气是一因为饭店多收钱,希望不要处罚服务员。
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说,在饭店消费结账时,要对准账单,仔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