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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发展迎来新契机
创建示范店 出台新标准
  • 2011年03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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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本报记者 徐升

    3月2日,临沂市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确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而从3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餐饮业将实行明码标价。新标准的出台和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区为临沂餐饮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创建示范店引领行业新发展

    据了解,根据2011年临沂市“十大民生工程”要求,临沂将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十百千”示范工程,在全市创建10个餐饮服务示范片区,100条示范街和1000个示范店。

    为保证餐饮服务行业发展,临沂将制定餐饮服务许可、食物中毒处置,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规范,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制度,落实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并根据不同业态许可标准,严格现场核查。

    餐饮业经营须明码标价

    从3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餐饮业、旅店业将实行明码标价新标准,“12358”字样标识需要贴在商家店面醒目位置。

    据了解,在新标准中,餐饮业服务吧台摆列的酒水、饮料等商品,要使用制式标价签标明品名、产地、等级、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确需收取服务费、加工费,需在价目簿中标明。同时,点菜间采用实物或图片展示菜品的,应使用餐饮业标价牌标明菜品的品名、售价等。鲜活水产品按重量销售的,在使用标价牌标明品名、单价同时附加价目表标价。对时鲜菜、水产品可在价格本中标示“时价”等字样。此外,大堂酒水、小吃采用价目表明码标价的,需按要求标明品名、产地、价格等。

    业内人士表示,明码标价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而创建1000家餐饮服务示范店的机会将促进市内餐饮行业的优胜劣汰,全面提升餐饮行业的服务水准和质量。对餐饮行业来说,这是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良好契机。

    (专刊记者 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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