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壁
每年“3·15”都好比一场大戏,唱主角的不仅仅是维权者和侵权者,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等媒体也在这场大戏里站着举足轻重的戏份。商家、厂家怕媒体曝光,怕砸了牌子,怕揭了黑幕影响生意,就像三鹿奶粉般多年基业毁于一旦。因此,消费者维权时总爱找媒体助阵,商家原来不退换,听说媒体要曝光,赶紧息事宁人,退了换了!商家原本只答应退货,见到记者来采访,两倍赔偿变为10倍赔偿。当时商家做出让步的同时,要附加一个条件,就是媒体别曝光了。
作为一名记者,很乐意帮助消费者维权,让那些坑消费者的黑心商家和厂家补偿受损失的消费者,同时受到应有的惩罚,因为我们是人民大众的眼睛。我们将商家的不良行径曝光在人民大众的眼球下,是为了让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得到补偿,更是为了督促相关部门,督促不良商家赶紧从良,以免更多的消费者利益受损。
消费者需要记者说明了维权不是一帆风顺,维权结果难以令人满意或是商家、厂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消费者自己搞不定;或是对执法部门没信心,消费者需要媒体给见证。
企业不再伤害消费者的权益,那一天可能非常非常遥远,然而,执法部门哪一天能依法主动帮助消费者维权,做到公平公正,那么这一天维权的大戏里就不再需要记者这个角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