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海芹
我曾有这样一次经历,刚买的一包酸奶发现涨袋,想着要为这区区几元钱还要回去商店甚至找到供货商维权,除却来回走路的辛苦不说,单单维权的程序就够让人挠头,于是维权作罢。身边的朋友遭遇一事,刚买回的家电出现故障,从家电卖场到家电生产厂家来回推脱,推来推去过了“三包期”,维权成了空文。消费者维权困难,除却自身维权的懒惰,还有便是对维权的无知和不够强硬。
给你一根筷子,你很容易就会折断它,给你一把筷子呢?维权同理。虽然从根源上分析,维权难并不是消费者的错,商家为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产品质量,导致了消费者权益受伤害。但作为消费者本身能做到什么呢?维权的意识仍需要我们不断强化。不可否认,面对侵权,消费者已经开始从幼儿慢慢长成少年,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会为生活中的侵权拍案而起,然而维权懒惰如我者,维权无知如我朋友者,大有人在。全民维权意识的强化,对商品提供者来说就是最大的威慑。若你我不管大小事遇到侵权都会“揭竿而起”,相信形成的水波效应足以让商品提供者们胆怯,“3·15”不仅仅是某个个体、不成体系的维权,我期待的是全民维权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