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泰安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没戴头盔,民警上前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这辆摩托车上居然还安装了非法警报器。
3月7日上午,泰安市交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在银座岗进行综合整治时,民警杨富慈发现,一辆鲁JR4
黑色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民警当即打手势示意停车检查。在对该摩托车进行例检时,民警发现该车车头处居然还非法安装警报器。摩托车驾驶员交代说,安装警报器纯粹是觉得这样行驶在路上很“威风”。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将车暂扣,并对非法安装的警报器进行了强制拆除、收缴,并责令该车驾驶员及时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给予该驾驶人罚款2000元的处罚。
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介绍,针对辖区内摩托车非法安装警报器上路行驶,非法安装的警报器在路上肆意“叫嚣”这一现象,直属二大队加大了查处力度。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查获摩托车非法使用警报器违法行为6起。
本报记者 王颜 通讯员 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