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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投诉台
旅游出行警惕陷阱
  • 2011年03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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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三月,“315”让所有出游者维权意识大增,面对“唯利是图”的导游,如何见招拆招?遭遇形形色色的旅游陷阱,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荷包?业内人士表示:警惕旅游陷阱,明确责权是关键。

    一、吃饭陷阱。如旅行社承诺“八菜一汤”,但八菜究竟有几荤几素、分量是多少、在哪种档次的餐馆吃等,导游都有“操作空间”。

    应对:参团时,与旅行社签订详细合同,遇到服务缩水,可向导游反映,还可用手机拍下照片,回家后再向旅行社索赔。

    二、住宿陷阱。旅行社往往承诺“三星”,但具体是国际品牌的“三星”,还是国内品牌的“三星”;是挂牌三星,还是准三星却很模糊。

    应对:最好把某天入住哪家宾馆写入合同,并对宾馆的位置、房间面积等一一列明。

    三、通行陷阱。交通工具有多种,以机票为例,是否包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境外游是否包含有税等。

    应对:签合同时约定详细的路线、哪种车型等。

    四、游览陷阱。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进行“车观”,不让游客停留下来仔细游览,或导游擅自增减自费项目等。

    应对:消费者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自费项目等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如遇“景点缩水”,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五、购物陷阱。有的导游往往“运送”游客到购物点,特别是一些“低价团”,强制游客购物。

    应对:游客可向组团社或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游客要搜集和保留好证据,回家后找组团的旅行社算“总账”。

    六、娱乐陷阱。游客游览时,可能会遇到景区的演出,或去酒吧等消费,旅行社会增收“服务费”。

    应对:签合同时与旅行社约定好服务费收取标准等。

    特别提醒:

    须防“低价团”陷阱

    看旅游线路不能只看价格,同一条线路,内容不同,标准不同,价格有很大差异。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报名时,如何防范低价陷阱?一定要认真分析广告价格所包含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如景点多少、是否含餐、是否仅含交通等。不要相信报价低而又不做备注说明的旅行社。讲诚信的旅行社一般在广告报出的价格后作出备注,如含餐、不含门票、仅含交通等。

    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避免旅游纠纷最有效的办法是,在签合同时,双方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越详细越好,之后大家按合同办事,违了约也方便追责。投诉热线:0535-66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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