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7日讯 (记者 吴金彪 实习生 高晴雯)近日,从未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的济南消费者小刁到济南一商场购买笔记本,当他要“以旧换新”时,商场查询后告诉他,他已经参加了5次家电“以旧换新”,达到了规定限额,不能再享受优惠。小刁的5次以旧换新全部发生在青岛家乐福超市。
小刁告诉记者,12日他到济南泉城路一家大型家电商城,挑选并购买一款笔记本电脑,想通过参加“以旧换新”享受优惠,但却被商场告知,他已经参加过了5次以旧换新优惠活动,达到了规定的上限标准,再购买家电就不能享受销售优惠了。
无奈之下,小刁只好让同学帮忙办理了家电“以旧换新”手续,并拿到了补贴。“可是我一直在济南上学,从未去过青岛,也从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谁用我的名义办的呢?”小刁感到非常奇怪。
随后记者查询国家“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小刁交旧家电数量为6台,而购新家电数量为5台,还可以购买0台。
记者随后联系家乐福上海总部客服,工作人员称这种事情应该联系青岛家乐福超市,然而这名工作人员给记者的两个号码却一直没人接听。17日,记者终于拨通了青岛家乐福名达店的电话,对方却表示无法查询,并表示青岛家乐福方面也没有统一的服务电话查询此事。“谁给办的找谁查。”一位姓徐(音)的工作人员说。
然而当记者将小刁的身份证号提供给济南历下区商务局后,工作人员却能查询到,2010年11月中旬,小刁在青岛家乐福超市一天内参与了5次以旧换新活动,“按规定,现在已经不能再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了。”
“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的客服人员以及济南商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顾客在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时,都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审查严格,应该不会出现此类问题。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告诉记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触犯了法律。“取证比较重要。只要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身份证件被盗用,小刁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王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