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历山路一家大型超市家电区,看上了一台标价为4399元的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在听了超市销售人员的简单介绍后,记者询问该销售人员有没有促销活动,他便向记者介绍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家里不用的旧电视、洗衣机、电冰箱、电脑都可以,用旧家电买新家电可以享受10%的优惠,最高可减400元,很不错。”
记者表示家里没有旧家电,该销售人员又说,“你只要交50块钱,我可以替你办。反正拿旧家电也是换那张券,花钱买也是买那张券,都是一样的。”至于如何取得以旧换新凭证,该男子只是笑笑,不愿多说。
知情人士表示,10%的“以旧换新额度”已经成为一些商场销售人员的促销手段,一些销售人员为了促销,会和旧家电回收商私下交易,代购旧家电或者帮助消费者代办以旧换新。
山东省商务厅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类问题他们将进行核实并按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这肯定属于违规行为,不管营业员以何种方式取得凭证。”济南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经专门对“以旧换新”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过查处,对有凭证发放权的家电卖场和回收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确实发现一些问题。
本报记者 吴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