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侯文强 实习生 李晓慧 通讯员 夏枫)员工开着公司的车不愿归还,老板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员工告上了法院。莱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扣押了涉案车辆,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3月9日上午,莱阳市一家塑料制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先生来到莱阳市人民法院,状告自己公司的职员矫先生经常公车私用,也不去公司上班,多次索要车辆也不归还,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属于公司的车辆。
法院立案后,于先生请求进行财产保全,扣押车辆。立案人员在对其提供的相关手续、证件审查后,告知于先生跟踪车辆,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9日下午5点,法院执行干警便接到于先生的电话说,矫先生正开车到莱阳市一中学门口接送孩子。执行干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到,并向矫先生出示了证件、送达扣押手续。但矫先生说,这不是公司的车,公司早就答应把这辆车给他了。
经过执行干警反复劝导说服,矫先生无奈地交出了车钥匙。据了解,莱阳法院民事庭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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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各级法院的大难题,许多当事人赢了官司却赔钱的新闻也屡见不鲜。据莱阳法院办案人员介绍,将涉案车辆扣押保全,能有效克服“执行难”,及时维护涉案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