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17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杨超) 因13余万工资迟迟拿不到手,20余名民工将欠薪的公司告上法庭。经过调解,兖州法院仅用4天就将欠款送到了20余名民工手中,使民工顺利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2010年4月份,兖州某矿建公司招聘采煤工人,王某等20余名工人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随后该公司安排王某等员工到山西省某煤矿项目部工作。六七月份,因双方在报酬数额上产生争议,该公司未发放工资。王某等农民工向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向双方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并按照法律程序排期开庭,定于春节后2011年2月23日开庭审理。1月24日,王某等人早早来到该院,希望法院主持调解看能否在春节前处理完毕,以便拿钱回家过年。
兖州法院为了这些农民工能过一个相对祥和的春节,派出民一庭、信访科等部门的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工作组处理本案。因公司法人不在本地,并且其主要负责人在外催要欠账,经该院多方联系,终于在1月26日与该公司经理电话联系上。兖州法院工作组通过多次做工作,并陈述利害关系后,使该公司同意在1月28日上午一次性支付欠薪,至此13余万元工资终于发放到民工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