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熊正君 通讯员 王文颖)3月16日晚,在泰山大街西段,一辆未挂牌的小型工程铲车用铁链牵引着一发电机,发电机后面又牵引着一辆小型搅拌机,晃晃悠悠地上路行驶,被巡逻交警查处。
3月16日晚7时许,泰安市交警三大队夏张中队民警巡逻至泰山大街西段时,发现一列大约13米长的“小火车”由西向东缓慢行驶。因为车体显得特别庞大,行驶在路上有些摇摇晃晃,这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立即示意其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走近一看,这列“小火车”的“车头”原来是一台小型工程铲车,而且没有悬挂号牌,这辆工程铲车后面用铁链牵引着一台发电机,而发电机后面又牵引着一辆小型搅拌机,这是明显违反了机动车牵引法律规定。同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车没有上户,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本着安全的原则,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铲车属于工程用车,影响交通秩序,机械专用车辆只能在厂区内使用,没有牌照的工程车辆是禁止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违法牵引,影响交通秩序,并可能会影响车辆原有的重心平衡、制动等,尤其在拐弯时,一旦遇紧急状况,很可能发生危险。
通过民警的耐心解释和教育,驾驶员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情况。随后,民警联系了相关部门,将铲车等车辆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