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热线消息(记者 孟君 通讯员 陈方)因两米长地边子大吵大闹,致使对方血压升高,突发脑出血死亡,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死者李某家人最终打赢官司,获赔4万元。
房华(化名)与李东(化名)是东西邻居,房华的房屋被拆迁开发成小区后尚余院落。2010年4月4日下午,房华到其院落查看地形,打算在该院落西垒墙,防止他人进入,李东得知后,要求房华留出两米左右的空地,不能占了他家的地方。房华不让,双方随即发生吵闹,房华联系了两名亲属前往现场帮着自己同李东理论。后在围观众人的劝说下,双方才停止争吵。李东回到自己住处后不久就感到身体不适,被家人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后因医治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公安机关调解赔偿未果后,李东家人以房华有过错为由而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郯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房华因家周围的土地与李东发生吵闹,而李东生前患有高血压病多年,情绪激动等因素可致使血压升高,诱发脑出血发生,房华及亲属与李东的争吵行为是李东之死的诱发因素,应对李东死亡给予适当补偿。综合分析本案发生的起因及经过,根据公平原则,遂于2010年11月29日作出4万元赔偿的判决,房华不服,提起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