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拆迁主体和拆迁程序的变化,济南出台的暂行规定在其他方面也有新的变化。
冻结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根据暂行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发布征收冻结通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冻结通告发布的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房屋征收部门以市政府的名义公布经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论证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在签约期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超标公摊面积按建安成本计算
根据暂行规定,安置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在与补偿面积相对应的档次内选择的安置房屋,其分摊面积大于原被征收房屋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按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计算。
被征收人超出与补偿面积相对应的档次选择的安置房屋,其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对应的分摊面积部分仍按安置房屋评估价格计算价款。
本报记者 喻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