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5日讯(记者王尚磊 通讯员 王广代)3月底,市卫生局下发《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四个一”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本月起,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法》责任书,企业要为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防治职业病发生。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市职业病报告发病人数逐年增多,自本月起,全市各级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四个一”工程实施方案》,深入全市范围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企业和生产车间,配合用工单位加强对劳动者职业病知识培训,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该负责人介绍,方案特别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要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法》责任书,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主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卫生工作,使企业意识到他们是《职业病防治法》的第一责任人。到2013年底,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全部为工人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