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1日讯 (记者李虎)10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获悉,为推动泰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泰安市制定意见,明确将在2011年8月底前,在泰安中心城区及泰城周边19个乡(镇、街道),建设垃圾中转站,同步完善各村(社区)保洁、收集、转运机制,所有生活垃圾全部送至泰安中科环保电力公司,不得再自行填埋,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
意见中明确,泰城周边19个乡(镇、街道),包括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以及泰山区省庄镇、邱家店镇和岱岳区山口镇、范镇、徂徕镇、角峪镇、满庄镇、黄前镇、大汶口镇、良庄镇、房村镇、道朗镇、夏张镇、马庄镇、祝阳镇、化马湾乡、下港乡。这19各乡镇和泰安中心城区都要在8月底前建设垃圾中转站,同步完善各村(社区)保洁、收集、转运机制,所有生活垃圾全部送至泰安中科环保电力公司,不得再自行填埋,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
按照意见要求,泰安市将以实现“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乡、街道)集运、市及县(市)处理”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分步实施。为完成工作目标,泰安市将建立科学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网络。由住户负责自家及其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的清理,并将垃圾按指定位置分类存放。然后,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合理配备保洁员,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每天按时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各乡(镇、街道)负责将村(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至统一设置的垃圾中转站,然后转运至本县(市)无害化处理地点;泰安市中心城区及泰城周边19个乡(镇、街道)集中运输至泰安中科环保电力公司。最终,泰安中科环保电力公司负责集中焚烧处理泰安中心城区及泰城周边19个乡(镇、街道)清运的生活垃圾;杜绝垃圾“转移”、垃圾“搬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