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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2.82万套, 9月底前要全开工
我省签下保障房建设“军令状”
  • 2011年04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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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我省保障房建设的跨越之年。全省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2.82万套(含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78万户),是2010年任务的2.8倍;根据最新消息,今年我省确定新建的保障住房项目,9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加上我省新建农房80万户,改造危房20万户,大体匡算,今年全省将有500万人从中受益。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省财政将投入5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而去年这个数字是1.3亿元。济南以现有的4个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建主体,青岛、潍坊2市组建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我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通过行政划拨方式确保供应;其中对列入省建设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点供”,随计划直接下达,不占用城市指标。

    新项目于9月底前

    全开工

    2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十二五"时期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600万套,其中今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国家下达给我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32.82万套,是去年的2.8倍。

    4月7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会议上明确,今年我省确定新建的保障住房项目,9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同时,年底前包括去年以来接转下来的项目在内的保障住房项目竣工率要达到60%。

    据介绍,我省今年的保障住房建设任务为32.82万套,是2010年的2.8倍。其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为7.4万套,廉租住房为1.2万套,经济适用房为8.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为3.3万套,改造棚户区11.54万户,新增廉租住房的货币补贴0.78万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

    求,我省各地今年的保障住房项目和农村住房建设计划要尽快分解下达到县市区,4月20日之前报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会议要求,我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住房的比例,但保障住房任务总数必须完成。我省要求在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公租房为重中之重,特别是省会城市、沿海城市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要加快公租房建设。同时,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教师与干部周转房等也要纳入公租房建设范围。

    山东省要求,各地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采用“点供”的方式供地。同时,鼓励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大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采用集资建房等方式建设经适房、公租房等。

    为确保各地按时开工建设保障房,在7日召开的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代表省政府,与各地负责人现场签订了保障房建设目标责任书。我省还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房建设继续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

    7日的电视会议上同时通报了一季度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有关情况。据统计,到3月底,全省农房整村建设项目1818个,新开工33.7万户,占全省计划数37.4%,完成危房改造2.3万户。

    山东两年内建60万套保障房

    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山东省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2.82万套,明年与今年基本持平。按照这一比例推算,山东保障房建设今明两年或将超过60万套。

    据悉,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摸清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合理确定山东“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突出增加今明两年建设规模。其中,今年任务为32.82万套,明年与今年基本持平。据悉,各市政府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并于年底前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山东省将把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济南和沿海城市及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快发展。以县级市和县城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廉租住房收入线标准,扩大覆盖面,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实物配租比例。保持经济适用住房合理规模,增加有效供应。深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林区、工矿企业和铁路棚户区改造。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建设限价商品住房。

    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市县可适当提高土地净收益提取比例。积极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

    同时,各地将落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总量70%的要求。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计划,继续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点供”建设用地。此外,落实国家税费减免

    政策,降低建设成本。

    建设滞后将约谈政府负责人

    据透露,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督查考核,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

    对资金和土地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约谈其政府负责人;对未能如期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问责相关负责人。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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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签下保障房建设“军令状”
今年济南保障房将覆盖一成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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