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鞠平 实习生 刘艳娟通讯员 王连训)一男子骑摩托车与一轿车相撞后,因脸部受伤被送往医院,警察赶到医院时,该男子却提前离开了。12日下午,经民警调查得知,这名男子之所以怕民警,是因为他所骑的摩托车是当天刚刚偷到手的。
4月12日下午2点多,刘某在龙口市开发区振兴南路新起点网吧门前,将一价值6000余元的两轮摩托车盗走,慌张行驶中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自己脸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轿车车主认为事故是刘某造成的,为防止刘某不肯承担责任,遂将刘某的身份证和摩托车钥匙扣留,不过拿到刘某的摩托车钥匙时,轿车车主吓了一跳,原来这个钥匙根本不是摩托车钥匙,而是刘某自制的盗窃工具。轿车车主随后向警方报警。
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摩托车型号、名称与当日下午两点报案人丢车条件相符,便迅速赶到医院查找犯罪嫌疑人。但心虚的犯罪嫌疑人刘某5分钟前已经离开医院,民警立即沿开发区各路追踪,2点50分在开发区和平路段将其抓获。经审讯,刘某对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甘肃人,现暂住开发区建筑公司家属区,2006年刘某因寻衅滋事被龙口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2008年又因寻衅滋事被烟台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现刘某已被龙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