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4日热线消息 (记者 胡跃东)一伙只有十四五岁的孩子,本应置身校园,享受花样人生,然而他们却因聚众斗殴,走进了派出所。“拘留不执行”这几个冷冰冰的字眼,就这样写进了他们的人生档案。
“我们最早发现这个团伙是2010年9月3日。那天晚上9点多,有一个浑身是伤的学生赵某惊恐地跑进派出所,说他和一名姓郭的同学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打了,而那名姓郭的同学已经住进了医院。”2011年4月14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西郊派出所副所长吴凤广对记者说,报案的学生当时吓坏了,说话语无伦次。
接到报警后,西郊派出所民警赶到了医院,发现那名姓郭的学生伤情比较严重,已经昏迷。
到底是谁会对两个学生下此毒手?据赵某介绍,围殴他们的是一群不满15岁的孩子,这些打人者原本是临沂十五中的学生,和赵某、郭某是同学。赵某和打人者素无瓜葛,被围殴仅仅是因为他认识一名和打人者有芥蒂的学生。
随着调查工作的逐步深入,案情逐步明晰。2010年9月3日晚上参与打人的孩子有20余人,这些孩子大部分都曾是临沂十五中的学生,现在都在社会上游荡。9月3日下午,他们相约与临沂十五中一个姓金的学生打架。但金某并没有前去。他们就抓住了与金某关系不错的赵某和郭某,将他俩一阵毒打。
赵某和郭某本以为噩运已经结束,没想到,晚上8点多,二人回家时,又遇到了这些人,众人又将赵某、郭某围起来一顿暴打,这一次赵某幸运地逃脱了,而郭某则被打晕。
“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聚众打人的孩子有百分之六七十是父母离异,由于没人管教,逐步走上了歪路。”民警说,这些孩子常年不回家,就这样在社会上混,每天泡在网吧里,由于没有收入来源,他们往往是谁有钱就花谁的,实在没钱了,就想办法去搞点。
经过办案民警几个月的努力,多数涉案的孩子都在父母的陪同下自首。很多家长都说,愁死了,就是管不了。鉴于这些涉案的孩子都未满16岁,民警做出了“拘留不执行”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