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4日热线消息(记者孟艳)洗车店要进行装修,要求车主在半个月内把洗车卡里的剩余洗车次数用完,这可愁坏了车主张先生。“洗车卡里还有10次洗车、2次打蜡,半个月内也不能洗10次车啊?”14日,张先生给记者打来热线反映。
张先生年前在闽江路炫影名车饰品广场办了一张洗车卡,充值200元,包括洗车16次,打蜡2次。由于他经常出差,到现在一共才洗了6次车。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13日他去洗车时,店员告知店里要装修,希望张先生在半个月内把卡里剩余的洗车次数用出来。“还剩下10次洗车、2次打蜡,哪能用完?”张先生有点着急,店员出主意称,可以让其同事都去洗车。“让同事全来洗车也不是个办法啊。”张先生说。
14日,记者联系到炫影名车饰品广场,工作人员说她们是接到老板的通知,因为店铺要装修很长时间,而且装修后可能不再洗车了,所以她们建议车主最好把卡里的钱用完,洗车卡回收后剪角作废。“如果剩余洗车次数太多,可以挑选店里的汽车用品,换购玻璃水、座套等都很实用。”
记者咨询是否可以退钱,该员工称没有接到可以退钱的通知,她很长时间没见到老板了,也没有老板的电话。在记者咨询的时候,一位洗车的女士说洗车卡丢失了,咨询是否还能换购汽车用品。店员解释说,卡丢失不能补办,也不能换东西,建议她叫有车的朋友一起去洗车,把卡内余额用完。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隋思玉认为,洗车店发行洗车卡,意味着与消费者签订了预付款式消费合同。洗车店要消费者在半个月内把卡里的余额用光或者改为购买店内物品,相当于变更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方变更合同必须要跟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果直接或者擅自变更合同,另一方可以向当地消保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