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1日热线消息 (记者 崔洪英)本报4月14日报道了《路面坑人大坑找不到“管家”》一文,引起建设部门的重视,经建设部门内部协调,目前排水所已经在现场做了基础处理,养护期一过,城市道路管理处将派人过去铺设路面沥青。
20日早上,有市民在沂州路与清河南路交会处以东100米处看到,几名工人正在对大坑进行填埋施工。
临沂市住建委城市道路管理处一名姓徐的主任说,沂州路以东的清河南路,道路修复是属于兰山区住建委负责管辖的,这一点责任明确没有疑问。报道一出,临沂市住建委相当重视,经协调后,填埋修补大坑的工作由城市道路管理处和排水所共同完成。
徐主任说经勘查并非是水管塌陷,而是路面塌陷导致大坑的出现。目前排水所已经在现场开工修补了,过了养护期,城市道路管理处将做沥青路面,做完后15天左右,就可以正常通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