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1日热线消息 (记者 左肖)《两个路段两次违章只隔32秒?》本报对时先生的遭遇进行连续报道后,时先生依然没有得到罗庄区交警部门的任何答复,21日,就流动抓拍设备的机器设置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山东省交警总队。
21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山东省交警总队科技装备室和道路安全管理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内使用的流动抓拍设备必须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设置,要真实记录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每台设备必须使用唯一的编号,录入违法系统时,图片上应该叠加每台设备唯一的设备信息。
现在罗庄区街道上已经没有流动测速抓拍设备了,但这些设备给市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却一直没有消除,市民对设备公正性和准确性的讨论一直在延续。
河东区孙玉福先生称,交警部门对那些超速车主的处罚依据仅是他们手中测速仪里车辆的行驶速度,但对于广大车主来说,在交纳罚款时,最多也只能看到一张自己的车某时某刻通过某地的数码相片。一般车辆超速被流动测速车拍下后,要一星期后才能收到处罚通知书,但又有几个车主能十分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到底开了几码吗?即使记得自己当时的车速,去申辩时,又能挽回什么呢?在此,孙先生希望交警部门本着制止违章的原则,让更多人意识到应当自觉主动地遵守交通秩序,而不是通过罚款让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