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喻雯 孟敏
为了在4月底开盘或是加推,部分开发商临时调整了计划。这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多大关系?
根据规定,5月1日以后,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现实情况是,大多数房源都是分批分期推出,房价也是随着市场的销售变化在不断上涨。”省城地产评论人于清说,开发商选择在4月底行动,也是对新政的有意躲避。如果新政严格实施,5月1日以后,现在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起价”、“均价”、“开盘价”、“尾盘价”等多种不同的销售价格也将不再存在,而且杜绝了连级“跳”涨价现象。这些对开发商来说,无形中有一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