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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严查餐饮店滥用添加剂
市民发现滥用添加剂行为,可拨打9600111举报
  • 2011年04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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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29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朱秀娟) 5月初至6月份,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

    “小黄鱼一摸就掉色,极可能添加了柠檬黄;工业明胶可能违法添加于冰淇淋、肉皮冻中;罂粟壳易添加于火锅底料、小吃。”28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整理公布了餐饮服务环节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并印制宣传页让市民普及常识。

    据介绍,此次将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整的,责令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整顿。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依法吊销其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对市民发现的违法违规滥用添加剂行为,可拨打食药部门960011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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