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海芹
“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阴影还未消散,在蔬菜流通两端的菜农和买菜市民成了最受伤害的利益主体。其实不仅仅是蔬菜,现在来看药品销售也走上了这条类似的不归路。国家发改委下发近1300个剂型规格药品于3月28日降价的通知后,省物价局又下发了171个剂型规格药品于4月15日降价的通知。但是,仍有患者表示感受不到药品降价(本报5月4日A05版曾报道)。
有调查指出,3月28日药品降价是国家第27次下调药品价格,继此之后省物价局又发布药品降价通知,然而市场上却鲜见降价药的踪影,到处充斥着类似品却很少能找到降价通知里的原品,药品频频遇到“降价死”。回观药品利益链条,不难看出市场上一个“利”字当头,医院、药企,没有利益可图就无法维持其各自的生存,医院需要养医、药企需要资金维持生产,这样也就无怪药品出现“降价死”了。
细究之下,其实药品与蔬菜有着类似的命运:“药贵伤民”、“药贱伤企”,政府部门一味下达降价通知,但对药企的鼓励扶持政策不够,试问哪个企业愿意牺牲自己的利润而一味迎合?流通环节的层层批发之后,到达医院的药品,如果不是高身价,医院又凭何维系上下的正常运转?这时,除了对各环节加强监管以外,相关政府部门对药企和医院的公益补贴对降价药的续命显得就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