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苑菲菲
眼看要筹齐手术费了,先心病患儿仲子玉的父母终能看到希望(本报5月4日B03版曾报道)。捐款的有市慈善总会,有民间慈善基金会,唯独不见最应起作用的政府医疗保障的影子。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饱受人们诟病,“因病致贫”的例子也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唱主角的为何都不是医疗保障?
“不敢生病”经常被人当作调侃的话语,其中折射的是市场化了的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突出矛盾。公众抱怨看病太贵,而医院则解释是政府投入太少,如果医院本身不赚钱就无法维持正常运作。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已经不再具有社会公益性,而成了赢利性的场所。感冒发烧去医院都可能花上三五千,一旦得了大病,“因病致贫”的情况更会上演。
笔者了解到,在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中,救助对象的范围很窄,医疗救助的病种也仅是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六七种,救助标准最高的也不超过6000元。这意味着,如果普通人得了大病,不仅会让整个家庭落入一夜赤贫的困境,如果没有爱心捐款,没有后继救助,很可能债台高筑,最终却不能救治。笔者曾经接触的一个患了白血病的4岁男孩,家境一般,因为不符合县里的救助标准,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救助金。家里人卖房卖地借了16万块钱,病情却仍旧没有好转,其父亲甚至想到了违法的器官买卖,只为筹钱留住儿子的性命。
这种“因病致贫”的情况在如今的社会并不鲜见,因为没有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医院大肆从病人身上赚钱;因为达不到医疗救助的标准,普通患者只能不停地借款筹钱……在泰国这个并不发达的国家,都有“30泰铢就医计划”,只交30泰铢到指定医院,不论是什么病一切费用皆包括。那我们的医院什么时候能够恢复“社会公益性”,让公众不必因得病生活窘困,不必将希望都投向社会的爱心捐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