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多年的业务员周某,突然间拿着销售点老板们的近50万元货款“消失”了。销售点老板认为,代理商应赔偿;代理商表示,等到警方抓到周某,三方对证后再赔偿。
销售商:近50万货款找谁要?
平邑县地方镇的老周,在当地开了一家批发部,经营多年,生意一直不错。4月20日,蒙牛经销商的业务员周某来店里问老周要不要货,老周像往常一样,将10万元货款预交到了蒙牛业务员周某的手中。 “4月29日,代理商突然告诉我,拿了我货款的业务员跑了。而业务员并没有将货款上交,没有货款他们也不会再给我供货。”听到这些老周当场蒙了,自己预交了货款,却拿不到货,这损失谁来承担? 得到消息的老周立刻赶往平邑县城,来到蒙牛经销商所在的平邑恒运综合经营部。到了这里老周才发现,平邑县城、铜石镇、地方镇的另外6位销售点老板与他有着同样遭遇,粗略算了一下,7个人的近50万元的货款“没了”。 记者了解到,从2007年4月份开始,这7位老板就和蒙牛业务员周某有了业务往来,经过几年的接触,大家合作非常顺利,对周某的印象也不错,之前交易也都是由周某代收货款。无奈之下,7位销售点老板于5月1日找到平邑县蒙牛牛奶总代理商周庆运,想要讨个说法。 当时周庆运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并带大家来到了周某的家中。在周某家里,大家只见到周某两个姐姐和妻子,他们也不知道周某的去向。周某的两个姐姐凑了7万多元钱给了7位销售点老板,但仍有40万左右的货款没有着落。
代理商:抓到业务员对证后再赔
之后,几位销售点老板又多次联系代理商周庆运,得到的回答都是“会尽快处理此事”,但却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几名老板认为,货款是蒙牛业务员收上去的,也签有凭证,既然业务员失踪了,公司就应该为其承担起责任。 根据销售点老板提供的地址,记者找到了平邑县蒙牛牛奶总代理商周庆运,他表示,自己也是此事件的受害者,并且于5月12日上午已经到平邑县公安局刑侦科报案了。 周庆运介绍,周某已经在他的公司干了3年多了,负责地方镇、铜石镇等4个乡镇的业务,平时为人老实,和各个乡镇的批发商关系一直很好。“今年2月底,我发现周某私自给各个销售商降价售货,以低于正常供货价的价格,卖给这几个销售商。”周庆运说。 发现不对劲后,周庆运曾经带着公司会计找各个销售商对账,但销售商们表示账目都已经和周某对好,拒绝再和其对账。“后来,公司的一位业务员告诉我,周某曾经告诉过批发商,让他们不要和我对账,不然以后还会按正常的供货价供货。”周运庆说,“我怀疑销售商和周某之前达成过某种协议。” 虽然周某以低于正常供货价价格卖给销售点,但每次交给公司的货款却一分不少,和应收的货款一样。因此,周庆运怀疑周某一直在“拆东墙补西墙”,用其他销售点的货款填补之前供货留下的“窟窿”。“估计这次是遮不住了,才携货款逃了。”周庆运说。 “现在周某还拿了我400多箱的牛奶,私自卖给了其他的批发商,我自己也有损失。现在那些销售点老板凭着收据向我要钱,我怎么知道这些收据是真是假?只能等到警方抓到周某,三方对证,到时需要公司承担的赔偿,我一分都不会少。”周庆运说。
律师:是否由代理商赔偿视情况而定
为此,记者联系了蒙牛集团驻临沂总代理张经理,他表示,对于平邑县业务员携款潜逃的事情,他们已经知道,目前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张经理告诉记者,集团对此事的态度,还是寄希望于警方能够尽早破案。 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的彭海律师。彭律师告诉记者,7个销售点老板是否能向平邑代理商周庆运索赔,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代理商与业务员之间是否达成过合同约定,即双方是否签订合同,同意由业务员代收货款;另外,要看业务员代收货款的行为,是否已经成为双方交易的惯例,即业务人员经常替代理商代收货款。在此情况下,业务员代收货款的行为可以视为职务行为。 彭律师认为,如果该事件符合上述两个方面,送货员代收货款的行为可以视为企业行为,那么代理商周庆运应向销售点的老板进行赔偿。 另外,彭海律师还特别强调,业务员目前携款潜逃,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建议双方积极配合警方,尽早将犯罪分子缉拿归案。
本报记者 王晓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