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2日讯(见习记者 王晓霜 王景坤) 12日,海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滨州召开,这是自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经验交流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至去年年底,滨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已达1669平方公里。
据了解,滨州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境内既有山区又有黄泛平原和沿海滩涂,水土流失情况比较严重,达2447平方公里。“十一五”以来,滨州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0余平方公里,投入资金1.5亿元,到2010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1669平方公里。
近年来,滨州市结合水利工程维修配套,逐步建成了初具规模的沿海芦苇生态湿地、博兴麻大湖区和山丘区生态环境。其中,邹平县山区封禁面积达1000公顷,泥沙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明显减轻;博兴县自2002年起,每年向麻大湖送水达千万立方米以上,对湖区自我修复和维护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无棣、沾化两县已建成芦苇湿地2万公顷,已成为“北带”开发的亮点。
“目前,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水土保持投入不足,水土流失区域治理标准低,基层水土保持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滨州市水利局的李主任说,“下一步我们将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运用’的制度,以改善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