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5月23日讯(记者 姬生辉) 近日,济宁市招考中心公布《关于2011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确定6月27日—30日普通考生填报志愿,9月14日—18日进行集中录取。本次考试中,5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通知》确定,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三年制普通中专、三二连读高职、五年制高职。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只能报考普通中专,学制三年,实行注册入学。高中毕(结)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只能报考普通中专,学制一般为一年或一年半,护理及助产专业学制三年,实行注册入学。
6月27日至30日,考生依照市招考中心印发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依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于7月1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以光盘形式报市招考中心信息科。高中毕业生可凭高中毕业证、身份证于8月底前到县市区招生办或招生学校报名,初中毕业生同时间、同地点参加补报。迫切希望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可于6月1日至3日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登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于6月8日前将报名考生名册报市招考中心普招科。此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优先录取(但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线)。
济宁市招考中心汇总各县市区考生志愿后,按照省考试院的安排,于7月25日前进行网上录取。由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确定投档名单发送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9月14日-18日,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程序进行集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