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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高报低开”留涨价空间
一房一价满月,成绩恐难及格
  • 2011年06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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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牵动千家万户。 资料片

    本报记者 张璐

    “政策设计过于简单,而在执行过程中又流于形式,距政策理想效果有很大差距,成绩恐难及格。”一位资深房地产业内人士对一房一价政策满月效果这样评价。

    发改委规定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整一月,省城绝大部分在售项目已列出每套房源的销售价格。但由于政策之外有对策,不少开发商采用备案时高报价,预留坐地起价的空间,销售时报价低于备案价,规避“一房一价”政策监管。一房一价的执行效果打折不少。

    省城楼盘不缺明码标示牌

    发改委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后,山东已随后出台相关规定。据介绍,5月中旬前后,济南建委、物价等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在济南范围内进行了大范围的检查。业内人士称,在政策最初实施的一段时间,济南的确有部分在售项目未按规定执行,但“检查过后一阶段,上述现象在济南正规在售楼盘中基本不存在了”。

    这种说法与记者的调查基本吻合,近一段时间,记者走访济南一些在售项目时发现,在售楼大厅显眼位置,均摆有明码标价牌。其中一个在售项目,其明码标价牌中有十几个公示项目,除了销售项目、开发企业等内容,还包括(房源)楼号、单元、楼层、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内容。而这张表格最为购房者所关注的销售单价、销售总金额等小项也被明确列在其中,已经售出的房源,备注一栏已明确标示,成交价格也被列出。

    开发商“高报低开”政策执行打折扣

    虽然“一房一价”标得挺齐全,但记者采访发现,面对明码标价的要求,很多开发商玩起了价格游戏,把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

    在济南一在售项目的标价表上,记者看到,标明已经售出的几十套房源,实际成交价格与销售价格(报价)无一一致。一套标价89.7万的房子,实际成交价格为85.2万,而其它成交房源,实际成交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也有2到5万之间的价差。而规定中的“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并未在这张表上出现。

    备案环节存漏洞“坐地起价”难管住

    记者采访了解到,开发商之所以使用“高报低开”这些把戏,在于价格备案这一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为何明显高于实际售价的申报价格能够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据介绍,由于商品房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没有法律依据干预“高报低开”的行为。监管部门仅是“一房一价”价目表的监制机关,只能审查开发商是否按照固定格式公布相应内容,而对于标示的具体价格则无权干涉。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一房一价的政策其本意为实现购房者与开发商的信息对称,让购房者通过职能部门对房价监管和楼市价格有更真实全面的了解;此外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还能避免此前坐地涨价的楼市乱相。

    但李铁岗认为,一房一价的基础是房价监管部门对房价有严格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通过房价备案制度,对虚高的房价进行合理修正,但目前的房价监管,远未达到这一程度。“政策设计过于简单,而在执行过程中又流于形式,距政策理想效果有很大差距,成绩恐难及格。”一位资深房地产业内人士对一房一价政策满月效果这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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