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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头毁容,不能只责怪修复者
  • 2011年06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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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刚

    “大佛头被修复成什么样子了!这样修复简直是破坏文物。”济南佛慧山大佛头因21日夜间失火被熏黑脸面,有居民集资用金粉重新刷了一遍,但这一行为被人认为是“破坏文物”,当事人自己也感觉是“好心办了错事”。(6月1日《齐鲁晚报》C03版)

    佛慧山,是“济南八景”之一,“佛山赏菊”的圣地。现代著名山水诗人孔孚,有一首最短的新诗“春日远眺佛慧山”:“佛头/青了”。短短四个字,言简意赅,余味无穷。山以佛得名,佛自然不是一般的佛。果不其然,“大佛头”高20余米,建于宋朝,是济南市1979年公布的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末学者张英麟题写“大雄宝殿”。

    对于如此宝贵文物,自然得加强保护,可惜5月21日一场大火,把金面佛熏成了“大黑脸”。如果我是此尊佛像,失火之后,肯定在眼巴巴等着保护部门来修复,而且相信会很快盼来这一天的,因为是济南市首批重点保护文物嘛!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文保部门没有任何动静,既没见去现场勘察,也没见出台修葺方案,倒是几位居民坐不住了———他们出资修缮,没承想好事办砸了:“黑面佛”修成“红顶红唇”,几乎等于又一次“毁容”。

    我想,这些居民之所以不惜钱财出资修缮,显然是出于虔诚的宗教信仰,但是文保部门无动于衷,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其一:对于文物保护,财政预算里都有专门修缮款项,且专款专用;其二,《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第十一条,“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保护措施的制定、公告、通知,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这些条例和规定,对于大佛头的保护,应由文保部门责无旁贷地去勘察、申请经费、及时修复。现在遭“失火毁容”、“修葺毁容”双重破坏,我们不应只责怪那些虔诚的市民,正是他们急于修葺,反倒进一步暴露出文保部门的不作为!这正是,佛若有知,该怪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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