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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起草保障房管理办法
有关部门已拿出征求意见稿,欢迎大家提意见和建议
  • 2011年06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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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日讯(记者 张卫建) 记者1日从滨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滨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滨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由滨州市政府法制办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两个《办法》旨在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两《办法》对所保障对象、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监督程序以及其他一些具体事宜都做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滨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滨州市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研究、论证和吸收。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17日。联系单位: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人:崔晓东;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六路365号;邮编:256603;电子邮箱:bzcxd@163.com;联系电话:(0543)3163079 传真:(0543)316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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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须有三年以上常住户口
经适房须明码标价
滨州起草保障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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