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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衣工→老板→杀人犯
被200万高利贷压垮的人生
  • 2011年06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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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尉伟 戴伟 通讯员 纪富强

    制衣工辞职当老板

    苏某,三十来岁,老家沂源。

    别看如今的他衣着时尚,经营着一家中等规模的制衣厂。可十年前,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打工仔。

    初二辍学后,苏某曾在县里学习做服装。2000年到2007年,苏某曾在青岛两家制衣公司打工。

    “他愣是从一个制衣工干到了类似车间主任的职位。”沂源县公安局“505专案组”的民警告诉记者,苏某十分上进,每次制衣数都名列前茅。

    2008年1月,苏某辞职回乡与老婆一起开办制衣厂。

    欠下200万高利贷

    起初,苏某厂子生意不错,产品还销往国外。手下员工也觉得“老板”很“场面”:谁家有孩子,可推迟半小时上班,“2010年年初,他还自费一万多,给每位员工发羽绒服”。

    为扩大生产,苏某先从银行贷款近百万元。2009年3月起,他又通过各种渠道,向多人先后共借高利贷50万元。

    可没等他施展抱负,制衣厂却因种种变故亏损。当初50万元的高利贷连本带利如雪球一般,滚至近200万元。

    “他厂子一年盈利才20多万。”办案民警说,尽管苏某曾努力偿还,但实在力不从心,“事发前,高利贷每月的利息几乎就顶得上他厂子一年的利润”。

    找到最佳替身

    2011年4月中旬开始,苏某想带着老婆、孩子跑到外地,“可怎样才能走得利索?既不用还债,还能让债主不找自己和家人的麻烦?”

    5月5日还债日临近,他想起了赵旺。

    赵旺,三十来岁,诸城人,离异后独身一人在张店打工,是苏某在2010年上半年QQ聊天时认识的。

    苏某想让赵旺“替自己死”,然后将他伪装成自己。因为赵旺即便失踪也不会引人注意,更何况他的长相、身材与自己相似。

    一米长的布条勒死替身

    5月4日,苏某电话将赵旺约至沂源。

    晚上11点,苏某瞒着家人与赵旺来到制衣厂,两人在车间席地而睡。

    赵旺很快呼噜声声,起身的苏某用剪刀裁下一块一米多长、十厘米宽的布条,勒死了赵旺。

    随后,跑回车间的他将自己的衣裤、鞋子等与赵旺互换。

    而之所以将赵旺拖进办公室泼油焚尸,苏某告诉民警,他怕烧了车间。

    焚尸后,苏某怀揣四五百元现金和赵旺的皮包翻墙而逃,并将盛油的塑料桶藏在路边绿化带内。

    “他说自己很要强,怕被别人看不起,贷款都瞒着家人。”沂源县公安局“505专案组”民警分析。

    除了高利贷所逼,或许也有苏某性格的原因,“他说自己受不了,每早打开手机‘十个电话中有九个半都是要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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