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日讯(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 尚辉 张春光) 因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响差,蓬莱市一名领导干部被降免职,5名干部和3个单位被通报。这是蓬莱市为解决部分干部存在的慵懒不作为问题,建立治懒治庸长效机制所取得的成果。
在2009年,蓬莱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对存在有错无为行为的政府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制。《办法》对4大类24项 “有错无为”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内容涵盖领导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实效、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对慵懒不作为问题展开问责,同时将各单位治懒治庸工作成效纳入岗位目标考核。
蓬莱市对工作作风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组织处理。截至目前,蓬莱市已通报存有问题的单位3个、干部5人。对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响差的,组织部门约谈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交流2人,降免职1人。
除了惩罚外,蓬莱市对工作作风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干部,予以表彰奖励,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自治懒治庸工作开展以来,已对表现突出的30余名干部给予评先树优或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