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本报梁山7月6日热线消息(记者 黄广华 通讯员 张良稳) 梁山一驾驶人在撞人致死后,将车开至一乡间偏僻小路上,卸下车牌弃车逃逸。近日,梁山交警破获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6月29日5时许,梁山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333省道梁山镇林庄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人当场死亡。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立即进行现场勘查。
民警勘查发现,事故现场只有一辆被撞坏的三轮车,一名中年男子躺在路边,已经死亡,肇事车逃逸。在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并收集了一些白色漆皮、破碎的挡风玻璃及车灯玻璃等证据。就在此时,有群众举报,称在离现场约4公里的一乡村土路上一辆无牌微型车损坏,无人认领。
办案民警赶到后立即将此车扣留,经比对,初步认定此车系林庄村逃逸案中的肇事车辆。经多方查询确认,该车系嘉祥县黄垓乡河涯张庄村张某所有,车牌号鲁Hxxxx,经调查走访,张某不在家,且联系不上,办案民警认定张某作案的嫌疑最大。
办案民警通过正面接触张某的家人,耐心做工作,张某最终于7月1日投案自首,并被刑事拘留。根据张某供述和现场勘验查明,6月28日23时40分许,张某驾驶自己的长安牌小型客车沿33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195公里加730米处时,与同向王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致使两车损坏,王某受伤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并将车丢弃在梁山镇杏花村东一乡间公路上,卸下车牌,畏罪潜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