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置房公摊补偿有了标准
高层建筑增加7㎡,人均安置面积达47㎡
  • 2011年07月1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孟敏 喻雯) 城中村改造拆迁居民住房安置标准是怎样的?新建安置房,政府鼓励建设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相比,高层建筑和小高层建筑公摊相对较多,针对这些多出来的公摊面积,如何补偿?9日,记者从济南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政策解读会上获悉,根据相关要求,在公摊面积补偿标准上,高层建筑增加7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达到47平方米;小高层建筑增加3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则达到了43平方米。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意见》中明确指出,按照“低密度、高容积率”的要求,提高建设容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建筑向地下和空中延伸、立体建设,压缩用地规模,提高投资强度和改造综合效益。除城市规划有高度控制要求的特殊区域外,原则上不再规划审批6层以下住宅建筑,新建住宅项目适度鼓励建设高层建筑。

    城中村改造建的多是高层建筑或小高层建筑,与传统多层建筑相比,高层建筑、小高层建筑公摊面积较大,高层建筑公摊面积平均占25%,小高层建筑公摊面积平均占18.5%,如此一来,居民的实际套内面积是否会缩水?对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层建筑人均安置面积40平方米,为了保证居民实际套内面积不缩水,在公摊面积补偿标准上,小高层建筑增加3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达到43平方米;高层建筑增加7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达到47平方米。

    在政策解读会上,记者获悉,2011年,济南市将整村迁建5.5万户,改造危房2260户。济南市市级财政共拨付7.15亿元农房建设专项资金,采取分期支付、前期参与、后期补偿等新做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改造。同时,针对城中村中机动人口较多的情况,将机动人口系数从原来的5%上调至10%。

    截至2011年6月30日,济南市启动农村整村改造迁建项目100个,涉及村庄159个,在建45061户,完成年度计划的81.9%,总投资80余亿元,改造危房2279户,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子突击队开展便民服务行动
面向2011届新生设立订单班
腊山分洪二环西路桥施工暂缓
城中村改造“非本村常住户”咋办?
城中村改造卖地钱咋分配?
城中村改造土地咋出让?
安置房公摊补偿有了标准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