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形式是啥样的?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意见》相关要求,供地方式可参照济南市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运作,政府采取“两次公告”的形式提高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土地熟化后再进行挂牌出让时,只有参与了土地熟化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
《意见》中明确指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保障房用地划拨供应给村集体组织。经营性用地规模按基本平衡村庄安置改造成本确定,通过招拍挂方式有偿供应。安置房需开发商代建的,列入土地出让附加条件,由区政府负责监督。为加快项目推进,可参照我市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运作。经营性用地具备分宗条件的,可以统一规划,按功能和布局合理划分地块,确定规划条件后单独出让。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营性用地一般就是开发用地,是开发商用来盖商品房的用地。按照之前的运作方式,开发商熟化了土地后,不一定就会拿到这块地后期建设的资格,这影响了开发商的积极性。在济南市的棚改建设中,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种叫做“两次公告”的方式,这种方法被引入城中村改造。
什么是“两次公告”?就是在土地熟化前,有关责任主体先发布一次公告,看谁有意向参与项目的建设,如果有数家开发商有意向,那么出价高的开发商就得到该项目的土地熟化权,成为唯一的土地熟化人。土地熟化后,要进行挂牌出让时,只有参与了土地熟化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