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明白
7月13日A10版《这家“粮食银行”坑了不少农民》第六段:“在门前的墙壁上,贴着从今年2月份到6月份的莒南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公告。”法院的公告是什么内容这里没有交代,一般会理解为法院查封或执行的通告。而第五段说“今年3月份,收购厂突然人去楼空”,然后村民急忙报案。3月份报案,2月份就发布公告,让人看不明白。 读者 刘允辉
文中提到,村民王怀增3月份报警时,“发现已经有十多个人报案”。当时法院已经受理,所以就有了法院2月份的通知。在公告中,最初2月份的内容是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到法院接受调查处理,后面的公告则是前一个公告期满后,该公司没有到法院接受处理,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等。原文不长,有所疏漏,见谅!
记者 张希文 刘海蒙
不全是“毛票”
7月14日A9版《3.4万元购车款全是毛票》第一段说:“他的这些钱全是一毛、两毛和五毛的纸币。”但在附图中,摆在桌面上的成捆纸币多是一元面值的,何况现在市面上流通的纸币已经很少有两毛钱的,因此这句话不太真实。
读者 吴敏
当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均为1毛、2毛、5毛的小额纸币,也是目瞪口呆的。后来由于钱数不够,买车人另外拿出两张1元纸币凑足了3.4万元。所以除了这两元纸币外,其他均是毛票。见报照片不太清晰,也不够大,可能读者误把2毛纸币看成1元纸币了。
记者 王璐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