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何泉峰) 据悉,《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结束征求意见阶段,现正在进行后期的研讨。意见稿中,拟将典当最长期限由现有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
“当户的手续费是按照每个月预付的方式收取,最高当期缩短对我们经营影响不大,反而能加快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解放路上某典当行客户经理王明娜告诉记者,当期缩短可能会给客户带来一些不便。例如,想借款一年的客户目前要办理2次手续。如果缩至3个月,就要办理4次手续。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缩短当期有利于典当行开展短期融资,资金回流快,确保了资金链正常运转,同时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促进典当业健康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意见稿还提高了注册资金,并规定典当行的股东在开业3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此前规定期限为1年。业内人士认为,注册资金提高和变更期延长将有效控制典当行业的风险,有利于减少违规贩卖牌照的现象。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将对典当行违规行为的罚款下限和上限由5000元和3万元,分别提高到5万元和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