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于是,以前光明正大的收钱卖艺开始转入地下,而且还给学生一些不得不“捧场”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近日,费县多位高中生就遇到了这无奈之事。老师以暑假补习内容开学不再讲作为暑假补习班招生的“利器”,这一招真是让学生不想补习都不行,更厉害的是,在职教师补习班正好是当地教育部门专项检查之后开课,既收了培训费又躲过了教育部门查处(本报7月20日A13版曾报道)。
先不论学生参加自己学校老师开的补习班是否是“被捧场”,姑且退一步讲,学生就是有这方面的培训需求,你拿钱来交换到的是具有专业教育资质的在职教师传授的专业知识,那么这就远比你拿钱去找些野路子强,在教师一方来说,学生拿钱他们教授其学问,似乎也是公平。然而,令人鄙夷的是,教师就这样把自己的师德技艺当做商品如按斤两卖的猪肉一样按月卖出,真是让人倍觉“人心不古”,如此怎能树立起自己“教书育人”的榜样?
事实是,学校住宿条件恶劣,生活用水又黄又臭,学生本不想来补课,就是因为班主任说补课涉及到一轮复习的相关内容,他们才跟着班主任到此补习。更为可气和让人质疑的是,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事的回复是在一周前曾进行过专项检查并未发现此现象,在这种禁令和明查的情况下,仍有人不畏禁令顶风而上,可见教育监管部门的“无能”。若是教育监管部门能对这种行为严查不贷,狠抓典型敲山震虎,何至于出现这种阳奉阴违之事?当地教育部门以“不定期进行检查”这种措施来回应有偿家教,恐怕威力仍是不够,若这些老师们跟教育部门玩起“时间差”“躲猫猫”又将如何?根本之策除了严查严惩之外,就是对各位教师进行思想上的教育以达“正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