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见习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李涛) 岛城消费者魏女士明明买的是一台一级能效的空调,可商家送货时空调却变成了二级能效。7月29日,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从其他分店为市民魏女士调换了一台一级能效的空调,并赠给魏女士一个电饭煲。
7月27日,市民魏女士来到李沧区唐山路一家电卖场选购空调,促销员热情地向魏女士介绍了一款价格为5800元的立柜式空调,称此款空调是一级能效,超级省电。魏女士盘算了一下,空调价格是贵了一点,但可以抵消日益上涨的电费,于是就买了下来。
7月28日,商家派人上门给魏女士安装空调,正当安装工人打开包装准备装机时,魏女士突然发现该空调室内机上竟贴的是“二级能效”的标识,安装人员称此款空调售价为4870元。魏女士随即要求商家更换一台一级能效的空调,商场负责人称如选此款空调可退给魏女士930元差价,但目前一级能效空调断货,要等一个月以后才能来新货。对商家的做法,魏女士很气愤,认为既然没货,商家应该在购买时通知自己。魏女士几次与商家交涉无果,7月29日,魏女士到工商李沧分局楼山路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指出,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隐瞒了本商场一级能效空调已经售完的真实信息,在销售过程中还向魏女士做了虚假介绍,商家应无条件为消费者换货。
经调解,商场负责人于7月29日当面向魏女士致歉,并从其他分店调换了一台一级能效的空调,还赠送给魏女士一个电饭煲,魏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