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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 2011年08月01日 作者:
  • 【PDF版】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室、游乐场、市场、商店、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等公共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的残疾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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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枣庄暂无强制性规定
遛藏獒不拴链子,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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