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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说法:
枣庄暂无强制性规定
  • 2011年08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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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严禁宠物狗进入广场,我们没有强制驱赶或者罚款的权力,只能善意地提醒和劝阻。”光明广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广场遛狗现象也很头疼。不少市民也向广场管理办公室反应过,但由于广场路口多,工作人员人手不够,不能完全杜绝市民进来遛狗。

    枣庄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枣庄对养犬暂无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养宠物狗基本上全靠市民自觉管理。相关部门也只能对流浪狗以及确定患有狂犬病的“疯狗”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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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枣庄暂无强制性规定
遛藏獒不拴链子,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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