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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杀债主导演绑架“闹剧”
因不堪高息重负下此狠手,已被兖州警方抓获
  • 2011年08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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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8月1日讯(记者 陈鸿儒 通讯员 姚军玲 王文斌) 因无力偿还欠下的高息贷款,兖州市的丁某某将上门要账的债主杀害,销毁了犯罪证据,并自导自演了一出绑架勒索的“闹剧”。7月18日中午,犯罪嫌疑人丁某某被兖州警方抓获。

    7月15日下午,兖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女子报案,其男友陈某某14日上午9时许从家中外出后失踪,一直联系不上。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但16日上午10时许,报案人接到其男友手机发来的短信,称其男友已被绑架,让她准备现金赎人。由于案情重大,兖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大量的调查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锁定。7月18日中午12时许,民警布置警力,在济宁市任城区一建筑工地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抓获。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供述,因投资做生意急需用钱,丁某某于今年2月份从受害人陈某某处以高息借了3万元现金,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在两个月内还清,如不能按时还清则利息加倍。由于生意不顺,丁某某未能按期还款,随着利息的翻倍,欠款也像滚雪球一样增加,原本3万元的借款,5个月后,虽然丁某某已经还了近6万元,但仍欠5万多元,而陈某某也多次向丁某某催款。

    7月14日上午,陈某某开车再次找到了丁某某,说自己急需用钱,要求丁某某当天必须还2万元欠款。丁某某无奈之下只好乘坐陈某某的车四处找朋友借钱,但是跑了几个地方只借到了几千块钱。当日下午3时许,被债务纠缠得焦头烂额的丁某某产生了干掉陈某某的念头。

    当晚9时许,丁某某谎称去兖州市颜店镇一楼板厂门口拿钱,陈某某开车到达约定地点后,丁某某趁陈某某不备在车上勒住其脖子,用事先准备好的美工刀割破陈某某的喉管,然后下车用石头将陈某某当场砸死。随后,丁某某连夜将尸体掩埋至附近一片高粱地内,并将陈某某的汽车开至菏泽巨野县焚毁。为掩盖犯罪事实,丁某某又使用陈某某的手机给其女友发短信,以绑架的名义索要赎金,最终被兖州警方循迹锁定,落入法网。 

    7月29日,丁某某被兖州警方移交检察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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