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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288套廉租房首日执行租金标准
主房每月0.75元/ 2m,储藏室每月0.4元/m
  • 2011年08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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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日讯 (记者 田卉) 菏泽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正式出台后,菏泽龙田名郡小区288套廉租房开始执行这一标准,主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75元,储藏室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元。

    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李秀军告诉记者,现在已有120户家庭递交了廉租住房的申请表,现在对已经上交表格的家庭正在调查审核过程中。龙田名郡廉租住房项目已经完工,正在组织验收。

    据悉,2011年度菏泽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申请人具有菏泽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享受城镇低保或人均年收入低于10093元的家庭;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

    补贴保障标准为:三口以下家庭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60平方米(自有住房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补贴差额面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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