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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
菏泽副市长牵头,开展客运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 2011年08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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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林航) 为深刻汲取河南信阳“7.22”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菏泽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从即日起至10月底,菏泽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对,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所属企业,将在媒体公开曝光。

    据了解,菏泽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新云任组长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孙良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和信息调度工作。

    即日起,菏泽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乘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严防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驶入、驶出本辖区。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将在辖区市际交界处服务区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客运车辆逐车检查、逐车登记,对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的一律就地强制休息,对违法运载危险化学品的,依法处罚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此次整治更加注重深化源头治理,菏泽交警、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将在8月7日前,对辖区客运企业及场站开展一次客运隐患集中排查行动,对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有漏洞的客运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无从业资格的,将坚决清退出客运市场。

    行动期间,各县区每月23日将查处的客车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及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交通违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所属企业将在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全市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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