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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司班车发生车祸,与公司发生纠纷误了治疗
19岁女孩受伤未愈成“睡美人”
  • 2011年08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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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仙花正在给女儿扇风。 蓝娜娜 摄

    本报见习记者 陈之焕 蓝娜娜

    2010年11月27日,即墨市北山东村19岁的刘海岩乘坐公司班车时发生车祸受伤,因与所在公司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发公司)发生纠纷,直到今年手术仍未做完。目前,她面部的一块骨头仍在鼻子里,右眼眶处有一块断骨没有接上,经常昏睡的她失去了自理能力。

    女孩坐公司班车遇车祸

    8月2日中午,记者来到刘海岩家,看到她躺在仅铺了一张凉席的炕上,身上盖了一张床单,周围不断有苍蝇在飞,可她丝毫没有感觉。她的母亲朱仙花告诉记者,女儿每天昏睡,她只能在饭点叫醒她,喂她吃点东西,偶尔她自己醒来,但躺着不说话。

    朱仙花是东北人,12年前丈夫在东北发生意外去世,之后她独自一人带着女儿和儿子来到即墨生活。由于经济拮据,无力承担两个孩子的读书费用,她让读高中的女儿休学找工作,等赚够了学费再继续上学。2010年6月,朱仙花托熟人在浩发公司给女儿找了个过磅的活儿。没想到2010年11月27日早上9点多,女儿乘坐公司班车回宿舍途中发生车祸,头部受伤严重。由于不放心女儿一人在家,朱仙花一直没出去工作,家中也就没有了经济来源,经常两三天才能吃上一顿饭,儿子刘伟也于5月份离家出走,至今仍未回来。

    病没治完“被迫”出院

    朱仙花说,女儿发生车祸后被送到了即墨市人民医院,浩发公司的人告诉自己不要担心,费用由他们承担。由于刘海岩出现右眶壁骨折、气颅、左肺挫伤、上颌骨骨折等症状,伤势比较严重,后经院方建议转院到青医附院进行开颅手术。

    “手术后,孩子的鼻子里还有一块骨头,左眼的粉碎性骨折也没治,公司的人就强行办理了出院,还扣押了我们的病历,说要转院到即墨人民医院继续治疗。”朱仙花说,今年1月9日公司办理了出院手续后,她就带着孩子回到家中。由于得知即墨市人民医院做手术可能会给女儿脸上留下疤痕,她迟迟没同意公司的安排,想与公司协商继续回青岛治疗,但是公司不同意回青岛,并拒绝将扣押的病历归还,没钱没病历的朱仙花无力负担治疗费,一直拖到了现在。

    公司准备走司法途径

    记者来到浩发公司,工作人员江涛说,刘海岩在青医附院的出院手续是他办理的。当时院方认为刚做完开颅手术的刘海岩不适宜立刻做后续手术,建议一周后转回之前接诊的即墨人民医院继续治疗,而且他到青医附院时院方已经办理好了出院手续,但朱仙花拒绝在即墨市人民医院治疗,坚持在青医附院做手术。

    随后,记者致电浩发公司法人代表于法善,于法善说刘海岩从青医附院出院后,他多次让刘海岩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均被朱仙花拒绝。于法善说,朱仙花已经委托律师张会会起诉公司,他也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张会会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自己过来调解此事,并没有起诉公司一方,实际上朱仙花并不想走法律途径,而于法善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记者再次致电于法善核实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的于霞律师说,刘海岩被认定为工伤后,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等多项费用,朱仙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到人社局或者司法鉴定中心去做后续治疗鉴定,在人社局的调解下取得先期的手术治疗费用,使刘海岩的病得到进一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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