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相彬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1年城市蓝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全国城镇人口为62186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中国目前城市合理的贫困线在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之间,全国贫困人口数约为5000万人。(《京华时报》8月4日)
近日各省区市半年报全部公布,结果显示上半年31个省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全部“跑赢”CPI。这则新闻立刻引起公众与舆论媒体的质疑,如今,全国城镇人口的数据却只有5000万贫困人口不足8%,再次掀起了公众的追问,正如专家所言5000万不是估计过高的数据,而是一个显而易见偏保守。五千万只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6亿城镇人口的7%、8%,中国城市中只有7—8%的人是贫困人口,这个估计恐怕不是过高而是过低了。
这次,把城市的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作为划定贫困线标准。我们如果按照上限8500元计算的话,可以得出人均月收入仅为708元。这个“标准”,在CPI高企、生活成本不断上升的年代,这样的水平只能勉强养活自己,基本的医疗保障、孩子上学花费等都是遥不可及的梦。
显然,这样的城市“贫困”标准仍然是闭门造车的自我划分。在仍采用国内自定义贫困线的86个国家中,中国的贫困发生率是最低的,为4.2%,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37.4%。这样的数据在统计口径上存在很大差别,我国为什么不能和国际接轨呢?
除贫困线制定的太低外,与此同时,又有多少穷人“被平均”、“被增长”了呢?普通居民收入的增长没“感觉”,却被一部分高收入群体平均掉,沾了点光,从而也带动了居民收入的整体情况上升的情况。也就是说,部分人的收入“被增长”了,而实际的消费能力却没有被改善,反而却下降了。比如一个富人有1000元,10个穷人每人100元,如果没有富人的参与,平均是100元,如果富人放进去的话,一平均显然每个穷人都被“升级”了。
有专家指出,在前20年,温饱标准叫贫困,但现在不完全一样。不足以满足自己基本生活需求,都可以归于贫困,比如医疗保障、孩子上学。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欧盟贫困人口在10%以上,美国贫困人口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增长到4360万,何况,“中国是仅仅保障吃饭权的绝对贫困线,而发达国家是兼顾教育、医疗等的上相对贫困线”,美国的贫困人口大都有房有车,应该说在切实改变民生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